付款條件

付款條件

以下付款條款(包括服務條款)適用於由 Media Design Labs Limited(“公司”),一家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向客戶(“客戶”)披露。

  1. 任何客戶無需簽署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即可申請。如果客戶接受報價,則客戶將被視為對適用的條款感到滿意,並完全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
  2. 請仔細閱讀這些條款和條件。購買或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並接受我們的條款和條件。
  3. 公司提供的服務費用在客戶通過電子郵件收到的項目報價中定義。報價的有效期為 14 天。公司保留在 14 天期滿後更改或拒絕提供報價的權利。
  4. 除非與客戶另有約定,所有設計服務均要求在將工作交付給客戶審核之前預付至少項目報價總額的百分之五十 (50)%,其餘的百分之五十 (50) 則支付項目費用工作完成後應付的報價總額。
  5. 客戶應負責針對客戶要求的原始任務之外的變更支付額外費用。在完成任何工作之前,這些額外費用的估算將得到客戶的批准。為符合原始作業描述而進行的更改無需支付額外費用。
  6. 七千港元(HKD 7000)或以下的服務,需要在開工前支付項目報價總額的百分之一百(100%)。
  7. 公司將在完成後、發布實時網站之前提供發票。發票通常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但是,客戶可以選擇接收紙質發票。發票應在收到後到期。發票日期後三十 (14) 天仍未付款的帳戶將被收取應付總額百分之十 (10%) 的服務費。
  8. 客戶同意向公司報銷完成工作所需的任何額外費用。例如購買特殊字體、圖庫攝影、影片、音頻、插件、許可證等。
  9. 客戶終止服務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請求,並在收到該通知後生效。除非得到書面確認,否則不會接受電子郵件或電話終止服務的請求。客戶將收到在首次取消付款通知之日起整整十四 (14) 天內完成的設計工作的發票。
  10. 如果需要額外的庫存照片、視頻、音頻,將提供單獨的報價。
  11. 所有類型的設計、生產、應用程序設計和開發、網站設計和開發、SEO 和維護服務銷售均為最終銷售且不可退款。
  12.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被迫按比例或以其他方式退款。公司保留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決定退款的權利。
  13. 這些條款和條件取代之前的所有陳述、諒解或協議。客戶在下面簽名或支付預付款即表示同意並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在線付款即表示接受我們的條款和條件。
  14. 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管轄,並受商業外觀、版權、專利和商標法以及各種其他知識產權和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15.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項或多項條款被視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不應受到損害,並且本協議不應僅因這一原因而無效。此類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應由雙方均可接受的、最接近無效當事人意圖的有效、合法和可執行的條款取代。